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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小說 > 江山為聘 > 第101章

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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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儘稱不問不管,卻是一夜不眠地寫這封賑災劄子,倘叫皇上與平王讀了,定要再勸你複視朝政。”

父親回答道:“所以我叫最信得過的門生謄抄過後以他之名直呈中書,不叫旁人得知這是我的政見。”

“這又是何苦?”母親語氣果決,“若是真放不下,就回政事堂罷。”

父親此刻卻無絲毫遲疑:“當年既已做過取捨,便斷不會回頭反覆。然而似你我之為人臣者,又有誰會眼見國難而無動於衷——兩年前那次禁軍皇城司內訌,你當我不知你亦有暗下聯絡舊部除奸?”

母親笑了笑,不再吭聲。

沈知書記得很清楚,“為人臣”於他而言的意義,雖在此後這一生中被不斷打磨修注,然最初的理解與認知,卻是真真切切地源於這日清晨在父母門外聽到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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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歸府,沈知書忍不住將頭一日在資善堂外的見聞告訴了母親,又期待地向母親詢問父親所言的“取捨”到底是什麽。

母親在那一刻的神情極是溫柔——他還從未見過這樣的母親——然後坦然地、微笑著回答他:“你父親當年舍的是他如日中天的仕途,取的是我。”

這一回答又令沈知書大大好奇。

如果父親是很了不得的人,那麽能夠讓父親為了“取”她而“舍”其它的母親,是不是更加了不得?隻是那時的他尚不知曉,他的母親在當年亦何嚐不是為了父親而做出了屬於她的取捨。

他繼續天真地問,父親到底有多厲害?

母親摸了摸他的頭,依舊微笑著回答了他這個問題。

(二)

沈無塵,字子曠。大曆元年舉進士,第一人及第。曆大理評事,著作佐郎,太常丞。時張文靖公、謝敏公、廖文忠公鹹薦其能,進改右司諫,太常少卿,秘書監,吏部侍郎,左丞,工部尚書,以年三十二就拜尚書右仆射。……

這便是他的父親。

天色晴美,資善堂外微風拂柳,十六歲的沈知書倚著池畔廊柱,邊讀史卷邊心想,若是待父親百年之後史官為其作傳,大略就會如此寫罷。

當年的天下文章第一人,京中春閨夢裏人,國朝首位三元及第的進士科狀元,從一介布衣書生至權傾朝野的政事堂右相,僅用了十二年。

這十二年間所成就的豐功與政績,無前人可比肩磨踵,更無後輩可望其項背。

而當年的沈無塵大約不會料到,他此生在仕途上所取得的赫赫榮光,對沈氏子嗣而言則是畢其力亦無法逾越的高峰。

從六歲至十六歲,從最初單純的崇敬仰慕至如今刻意的避而不談,沈知書對父親的感情可謂複雜到了極點。

世人都道他出身簪纓貴胄之家,身為沈氏長子,自幼伴讀太子,師從國朝名士,及冠之年便可蒙恩蔭入仕,與天下數萬萬苦讀聖賢書、待擠破頭考中進士方能入仕的布衣學子們相比,是何等的幸運。

可十六歲的沈知書卻時常覺得,自己是何其的不幸。

肩負這樣煊赫的門第與榮寵,他不可爭亦不可不爭;擁有曾官至政事堂與樞府最頂端的父母,他不可無文韜亦不可無武略;身為太子的自幼伴讀與心腹好友,他對權位不可有昭然野心亦不可毫無野心;最為重要的則是,他肩上扛的是整個沈氏一族榮光延續的重任,至於他自己此生要的是什麽,卻是最無關緊要。

有時他甚至會羨慕自己的胞妹沈知禮。

她率性單純,像極了年輕時的母親,從不會有其她女子那些彎彎繞繞的心思,曆來是想讀書便讀書,想習馬便習馬,想吃什麽便要吃,想穿什麽便要穿,想笑了便笑,想哭了便哭——縱算父母偶爾會嚴厲管教,卻總也還有他這個做兄長的寵著她。

有一回,沈知禮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臉,自顧自地感歎:“哥,你長得真俊,難怪京中從貴勳千金到朝中女官,甚而是宮中婢女,見了你都會臉紅。旁人都說爹年輕的時候如何儒雅英俊,然而我卻覺得,哥你纔是京中春閨夢裏人呐!”

沈知書揉了揉她的腦袋,笑她道:“你我是同胞兄妹,你誇我俊,不就是要誇你自己美麽?”

迎著沈知禮嗔怪的目光,他心中禁不住苦笑了一下。

莫不是自始至終,他唯一能比得過父親的,便是這一副受女人青睞的皮相麽?

但沈知禮起碼有一處說的是對的。

那便是他自幼及長,向來隻有女子衝他獻殷勤,冇有他在女人麵前吃敗過——

直到在二十歲這年,他沈知書在潮安北路衝州府的博風樓內被一個女子指著鼻子罵登徒子和瘋子。

他本以為在陰溝裏翻船僅此一次便夠。

不料時隔一年,甫放外任的他在自己的青州府衙內,被同一個女子,冷嘲熱諷地登門來討債。

真是笑話。

(三)

嚴馥之她爹叫做嚴澈,從十三歲開始白手起家做小本買賣,一路將嚴氏的名號做到大平國內北三路老幼皆知,花了整整二十年。

然後才生了這第一個女兒。

嚴氏家大業大,雖不說富可敵國,但起碼是富甲一方。

嚴馥之自呱呱落地起便被她爹捧若掌珠,一麵享儘富家千金應有的種種,一麵養成了既爽快大氣、又潑辣大膽的性子。

從懂事開始,她便被嚴澈教導不可輕信長得好看的男人,尤其是長得好看卻冇什麽本事的男人,因其十之**定是為了騙她家財的——嚴澈可是打算將嚴氏家業儘數傳給這個有著精明頭腦的寶貝女兒的,作為一個白手起家的商人,他決不能容忍自己半輩子的心血和基業毀於貪色——儘管嚴馥之一直衝他嚷嚷自己絕不是一個見了俊俏男人便心智不清了的女子。

所以當王奇被貶入獄,本以為她與沈知書短期之內不應再有交集之後,在看見沈知書出現在自家的青州商鋪中,來往進出的女子見了他都不自覺地麵龐泛紅時,嚴馥之忍不住想要問問她那個遠在衝州府的爹——

這個男人出身京中名門又年輕有為,縱是長了一張她此生從未見過的好看的臉,卻也絕不當屬於那騙她家財的十之**罷?

而嚴澈當然也未料到,他隻教會女兒不被騙財,卻未教過女兒芳心不付。

那一日沈知書到訪嚴氏商鋪,未帶隨從,也未張口便找嚴馥之。

他自顧自地逛了一陣兒,仔仔細細地將鋪子裏所有奇巧的物件都看了個遍,最後指著一對翡翠鐲子問人:“這對鐲子我要了。”

當時他未穿官服,店內夥計見他年輕、穿得也未見多名貴,一時略有遲疑:“公子不先問問價錢?”要知道這對翡翠鐲子亦是大小姐從衝州府帶來的寶貝之一,售價很是不菲。

然而還未待沈知書迴應,便有人自身後替他答了——

“官衙的老爺們買東西不問價錢,怕是這青州的民風了。怎麽著,今日是要直接拿了就走,還是打張字據再拿走?”聲音不大,語氣半是無畏半是譏諷,不是嚴馥之又是誰?

沈知書回頭看清來人,知她乃是介懷上次王奇奪她彩雕一事,在他跟前一逞口舌之快而已,並無惡意,便走近她身前,低頭對她輕輕一笑,“嚴大小姐,多日不見,近來生意還好?”

這一張臉確是長得好看,嚴馥之迎著那笑,心裏道。

……

她自然不會想到將來有一日這張俊臉會因她而留下一道無法褪去的細長疤痕。而在日後每一回她與他耳鬢廝磨的纏綿中,她都喜歡用舌尖輕輕去舔那道疤痕……

這些都是後話了。

……

而在那一刻,嚴馥之想到的僅僅是出手不打笑臉人,而自己方纔確也是小家子氣了。

轉身示意店內夥計將鐲子取出細細包妥,再引沈知書入內堂上座,且奉上一盞名茶——肯出這麽一筆大錢的,自然得是貴客的待遇。

“沈大人買鐲子何用?”嚴馥之略有好奇。

沈知書仍舊輕笑,回答得極其直接:“送你。”

……

多年之後她問他,當初到底是何居心。

他笑笑,答說受不得自己在女人麵前吃敗,便要用這手段在她麵前扳回一城來——有用麽?

她當時被他抱在懷裏,一口咬上他的頸側,恨恨道,叫你明日上不了早朝。

……

自然有用。

嚴馥之雖是相貌出眾,又有嚴氏千金這個身份加持,可潮安一路富賈圈中誰不聞她脾性,能有家財與嚴氏相持,又兼有氣量和氣度鎮得住她這脾性的男人可謂少之又少,她又何曾被人這樣撩撥過?

當下她竟也似旁人一般麵龐泛紅,一時不知接什麽話纔好,隻能乾瞪著沈知書,不知他到底打的什麽主意。

就聞沈知書好整以暇地繼續道:“是以略表沈某對嚴大小姐肯相助王奇一案之謝意,還望嚴大小姐莫要推拒。”

——原是為此。

嚴馥之臉色恢複如常,清了清喉嚨以掩飾自己那一瞬的失態,“沈大人客氣了。先前不是已免去了嚴氏於北境互市的稅賦麽?又何必再破費這一次。”

沈知書道:“先前是州府為酬嚴氏為朝出力,此番卻是沈某私心欲謝嚴大小姐對沈某的信任。”

他這話聽上去客套,可卻全自真心。

從小見多了朝堂之上的勾心鬥角,何時遇到過似她這樣隻消隻句片語便信他所言之人?更遑論他當初要她做的事情背後擔了多大的風險——縱算是免賦可獲重利,但若是王奇未被一擊而倒,她嚴氏將來在潮安卻要如何安處?

嚴馥之卻彎了彎眉眼,竟是笑了,“沈大人在知州位上的朝祿能有多少?買這對鐲子送給我——得花你幾年的俸祿?何必費錢。”

她的語氣平常,也並未著意嘲諷,可這話任是叫旁人誰聽了必都不會覺得順耳。

然沈知書麵色未變分毫,卻是拿出那包好的對鐲,平攤在掌心中

遞向她道:“最怕便是嚴大小姐不知此物要花我幾年俸祿,否則如何彰我心誠?”

嚴馥之當下心中對他微微側目。

平日裏所見的男子多是庸常之輩,常因家財比不得她嚴氏便自覺低她一等;偶有身負才學者,卻是滿腹傲氣自尊,一麵看不起富商賈人的重利,一麵又深怕因空有才學而被富商賈人所看輕。

若是她方纔那話叫這些人聽見,定以為被她所輕視,少則作色拂袖離去,重則動怒與她爭論。

而他卻絲毫不覺她這話有折貶他一毫,並坦蕩蕩地承認——

一個男人麵對一個女人,身後是要有多深厚的家學與底氣,才能作出此等反應?

……

沈氏那如高鬆厚岩般的家風,嚴馥之在數年之後纔有機會切身體會領悟,回首再看當初,才知沈知書這骨子裏的氣度是來於何處。

她不會忘記頭一回入京中沈府謁拜他父親時的景象。

當時禮畢,她很是緊張地抬頭望向身前這個久負盛名、譽滿天下的長者,深怕自己做錯一事、說錯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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